【汇创聚焦·财务动态】2019年1月3日星期四

发布者:管理员  2019/1/3 15:59:06

1、央行:调整普惠金融定向

降准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标准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9年起,将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考核标准由“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调整为“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此次考核标准调整之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考核范围覆盖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助学等贷款。

2、2018年债市118只债券

违约涉资是2017年3倍

2018年全年新增42家违约主体,涉及债券118只。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债券市场涉及违约金额达1154.5亿元,而2017年这一数据为337.5亿元。根据中金公司的测算,在即将到来的2019年,偿还总量将超过6万亿,创出历年新高。

3、2018年国债共发行3.60万亿元

同比下降10.07%

日前,根据财汇大数据终端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财政部共计发行国债36010.97亿元,较2017年全年40041.79亿元的发行规模,下降10.07%或4030.82亿元。不过,相较于2015年和2016年,2018年国债整体发行总量,仍处于近四年以来的相对高位。

4、银保监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

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十三条,主要包括基本原则、规范要求、监管职责、过渡期要求等方面内容。第一条明确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应当遵循“坚守定位、风险为本、分类施策、新老划断”的基本原则。第二条至第七条明确了《指导意见》规范的范围,异地非持牌机构的定义、分类,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风险外溢程度与风险管理需求的不同对异地经营性非持牌机构与异地非经营性非持牌机构分别提出规范要求。第八条至第十条明确了整改完成后所在地监管机构承担异地持牌机构的主体监管责任,法人监管机构承担非经营性机构的监管职责,并要求监管机构加强监管联动。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对过渡期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规定。

5、2018年度公募基金行业总规模近13万亿

2018年度公募基金行业总规模增长将近1.4万亿元,达到约129630.27亿元,连续突破11万亿和12万亿大关,直逼13万亿!非货币基金约53738.35亿元,同比12.19%,增速提高。

6、2019年IPO审核料延续从严态势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发审委共审核172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111家过会,过会率为64.53%,创近五年新低。2019年IPO审核或将延续从严态势,继续优化产业生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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